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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16:11  浏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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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职场
往往要经历“试用期”咱虽然是职场新人但也不能被随意忽悠!下面教你如何“避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常见的试用期
“操作”和“说法”莫信!都不对!
我们公司说,我是年轻人,要多考察考察我的能力,给我定了1年的试用期。这是合理的吗?
试用期的时长有规定!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是随便定的吗?我的工资怎么只有老员工的一半呢?
试用期工资,
当然不能随便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老板说,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这不对吧?
不可以不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北京社保代缴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1、初步咨询:接受客户咨询,解答客户问题,初步建立合作意向;
2、业务洽谈:跟进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洽谈合作事宜;
3、确定外包类型: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确定外包类型及相关服务事项;
4、签订外包协议:根据外包类型进一步协商协议条款,签订外包服务协议;
5、开展外包服务: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等
联系: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曾先生 13609029349 QQ142113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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