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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房新政,离职社保续交,广州社保断交续买
2021-04-22 16:28  浏览:12
 广州购房新政,离职社保续交,广州社保断交续买

 

广州房产新政,人才需社保一年,增值税2年改5年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日(4月21日)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到5年。《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执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 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4月21日24:00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4月21日24:00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

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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