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白,未经高校法人书面受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检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效劳等名义变相发布触及详细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
《通知》强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需真实、精确、合法,不得呈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含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杂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展开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通知》请求,高校应严厉实行办学主体义务,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应催促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增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揭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对触及虚假夸张违规信息停止有效过滤,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受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检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
《通知》部署各地展开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案件停止查处。请求各地树立部门之间沟通谐和、信息共享、结合执法、监视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并充沛发挥社会监视的作用,对典型案例查处状况停止曝光,对损伤人民大众和高校合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停止言论震慑。